1、施工方案
起重吊装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审核、审批,超规模的起重吊装专项施工方案应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
设置要求:
1、起重吊装作业前,必须编制吊装作业专项施工方案。
2、不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
3、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
4、暂停作业时应对吊装作业中未形成稳定的结构进行临时固定。
5、临时固定的构件完成固定,方可解除临时固定措施。
2、起重机械
起重机械应安装荷载限制装置和行程限位装置,且灵敏可靠。
设置要求:
1、起重机械应安装荷载限制装置和行程限位装置。
2、实际起重量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5%时,宜发出报警信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100%~110%时,荷载限制器应自动切断起升动力源。
3、当吊钩、起重小车、起重臂等运行至限定位置时,触发限位开关切断上升、前进或旋转动力源。
起重拔杆组装应符合设计要求,组装后应履行验收程序,且验收表应有责任人签字。
设置要求:
1、拔杆式起重机应进行专门设计和制作,经严格的测试、试运转和技术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2、拔杆组装后应进行验收,并应有责任人签字确认。
3、钢丝绳、地锚
钢丝绳规格应符合起重机产品说明书要求,磨损、断丝、变形、锈蚀应在规范允许范围内。
吊钩、卷筒、滑轮磨损应在规范允许范围内;
吊钩、卷筒、滑轮应安装钢丝绳防脱装置;
设置要求:
1、应采用防脱绳带闭锁装置的吊钩。
2、应有防止钢丝绳脱出滑轮绳槽的装置。
3、卷筒凸缘超出最外层钢丝绳的高度不应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
起重拔杆的缆风绳、地锚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设置要求:
1、地锚使用前应进行试拉,合格后方可使用。埋设不明的地锚未经试拉不得使用。
2、地锚使用时应指定专人检查、看守,如发现变形应立即处理或加固。
4、锁具
索具采用编结连接时,编结部分的长度应符合规范要求;采用绳夹连接时,绳夹的规格、数量及绳夹间距应符合规范要求。
索具安全系数应符合规范要求;吊索规格应匹配,且机械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吊索安全系数
工作状态 | 吊钩、卡环钩挂吊环 | 吊索直接捆绑重物 | 起吊重、大或精密重物 |
吊索安全系数 | 6 | 6~8 | 10 |
设置要求:
1、钢丝绳安全系数应符合GB/T 3811-2008中表44的规定。
2、吊索规格和机械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设置要求:
1、选择卸扣时应注意安全系数,一般有4倍、6倍和8倍的。
2、有明显变形或轴销不能转动自如,应报废。
3、扣体和轴销任何一处截面磨损量达原尺寸的10%以上,应报废。
4、卸扣任何一处出现裂纹,应报废。
5、作业环境
起重机行走作业处地面承载能力应符合产品说明书要求。
设置要求:
1、起重设备通行的道路应平整,承载力应满足设备通行要求。
2、履带式起重机自重大,接地压力高,作业时重心变化大,对停放地面要有较高要求,以保证安全。
3、轮式起重机作业前需将支腿垫实和调整好。
起重机与架空线路安全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
设置要求:
起重机严禁越过无防护设施的外电架空线路作业。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吊装时,起重机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在偏斜时与架空线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规定。